直筆董狐
人物:董狐
朝代:周代
關鍵詞:龍文鞭影
晉靈公夷皋聚斂民財,殘害臣民,舉國上下為之不安。作為正卿的執政大臣趙盾,多次苦心勸諫,靈公非但不改,反而肆意殘害。他先派人刺殺,未遂,又于宴會上伏甲兵襲殺,未果。趙盾被逼無奈,只好出逃。當逃到晉國邊境時,聽說靈公已被其族弟趙穿帶兵殺死,于是返回晉都,繼續執政。董狐以“趙盾弒其君”記載此事,并宣示于朝臣,以示筆伐。趙盾辯解,說是趙穿所殺,不是他的罪。董狐申明理由說:“子為正卿,亡不越境,反不討賊,非子而誰?”意思是他做為執政大臣,在逃亡未過國境時,原有的君臣之義就沒有斷絕,回到朝中,就應當組織人馬討伐亂臣,不討伐就未盡到職責,因此“弒君”之名應由他承當。在禮崩樂壞的春秋時期,權臣掌握國命,有著生殺予奪的大權,以禮義為違合的書法原則,早已失去了它的威嚴,堅持這一原則,并非都能受到贊揚,而往往會招來殺身之禍。董狐之直筆,自然也是冒著風險的。對此,孔子大加贊揚,稱董狐為“書法不隱”的“古之良史”,后世據以稱之為“良狐”,以表褒美之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