姜桂敦復
人物:晏敦復
朝代:宋代
關鍵詞:龍文鞭影
晏敦復為人剛直敢言。曾彈劾準西宣撫使劉光世強換淮西民田;揭露右丞相汪伯彥之子汪召嗣無德無才,反對派他擔任江西鹽司(轉運使)和袁州知州。其靜默如不能言,立朝論事無所避。渡江后,居右省兩月,奏宜節(jié)約用度及奸臣之子不可重用等24事,高宗夸其“鯁峭敢言,可謂無忝爾祖矣”。紹興八年,金遣使來朝議和,要南宋君臣拜接金熙宗的詔書。晏敦復認為這是奇恥大辱,上疏堅決反對。秦檜力贊屈已和議之說,派人暗中拉攏,許以高官厚祿:“公能曲從,兩地旦夕可至。”敦復橫眉冷對,說:
“吾終不為身計誤國家,況吾姜桂之性,到老愈辣,請勿言。”以示決不阿附秦檜。他與另外兩位江西人胡銓、曾開極力反對,其合力制檜的事在當時頗有影響,此后遂見忌于檜。秦檜拜相后,敦復
獨有憂色地說:“奸人相矣。”當時敦復為吏部尚書兼江、淮等路經制使,檜常不以禮對待他。不久,敦復請外調,于紹興九年以寶文閣直學士貶知衢州,提舉亳州明道宮,為民做了許多好事,后人立祠祀之。閑居數年,于十五年卒,年七十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