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é zūn yuē f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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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遵約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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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鍵詞:千字文
這兩句話引出歷史上的另外兩個名士:蕭何與韓非。
蕭何是漢初三杰之一,是中國古代杰出的政治家和治國良相,曾與張良、韓信、陳平等人一起輔佐劉邦戰勝了楚霸王項羽,建立了漢朝。他原是沛縣豐邑(今屬江蘇豐縣)人,《史記"蕭相國世家》和《漢書"蕭何傳》都有記述他的事跡。司馬遷評價他說:“以文無害”“奉法順流”,因蕭何遵循簡約的原則,制定了漢律九章,故稱“何遵約法”。
公元前二○七年八月,劉邦進兵武關,趙高殺了秦二世,派人來接洽投降的事,條件是要封他為關中王。劉邦沒有答應,趙高不久也被秦王子嬰殺死了。十月,劉邦進軍咸陽附近的霸上。秦王子嬰見大勢已去,就乘了素車白馬,帶著玉璽親自到霸上向劉邦投降。劉邦一進阿房宮就不想再出來了,樊噲、張良再三勸說,劉邦才回兵霸上。《史記"高祖本紀》記載,劉邦還軍霸上,召諸縣父老豪杰曰:“父老苦秦苛法久矣,誹謗者族,偶語者棄市。吾與諸約,先入關者王之,吾當王關中。與父老約法三章耳:殺人者死,傷人及盜抵罪”。劉邦只與關中父老約法三章,其余秦朝的法律一概廢除,受到百姓的熱烈歡迎。
漢朝建立以后,蕭何負責制定法律。《漢書"刑法志》說他收拾秦法,“取其宜于時者,作律九章”。可見漢律乃承秦律,秦律又是商鞅根據《法經》化法為律以后,逐漸發展而成的。漢朝初興之時,本應一切從簡,所以立法三章。“其后四夷未附,兵革未息,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,于是相國蕭何捃摭秦,取其宜于時者,作律九章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