語出《論語·學而篇第一》:“有子曰:‘信近于義,言可復也;恭近于禮,遠恥辱也;因不失其親,亦可宗也。’”中國古代儒家提倡為人處事要遵循“五常”:仁、義、禮、智、信。“信”作為“五常”之一,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具有重要的規范作用。
人要守信,無信不立,答應的話,一定要做到,《論語》中的子路就是這樣的人。歷史上有著名的“季布一諾千金”的故事,秦末有個叫季布的人,他特別講信義。只要是他答應過的事就會想方設法辦到。當時流傳著這樣的諺語:“得黃金百斤,不如得季布一諾。”楚漢之爭時,季布作為項羽的驍將多次為難過劉邦,劉邦對季布恨之入骨。劉邦奪得天下之后,懸賞緝捕季布,季布被迫逃亡。當時的大俠朱家深知季布的為人,不但收留了季布,還通過自己的舊交、劉邦的親信夏侯嬰向劉邦為季布求情,幸得劉邦寬宏大量,又深愛季布之能,便寬恕了前嫌,還封他做了郎中。朱家寧愿冒著被誅滅三族的危險為季布提供藏身之所,也不愿意為賞賜的一千兩黃金而出賣他。可見朱家是被季布一諾千金、重然諾的品格所打動,而甘愿為他以身犯險的。
但講信用必須符合道義,只有符合道義的諾言才能兌現。孔子離開陳國去衛國時路過蒲邑,剛好遇上公叔氏占據了蒲而背叛衛國,蒲人就留住孔子。孔子的弟子于是就跟蒲人猛烈地拼斗起來。蒲人害怕了,就對孔子說:“如果能不去衛國,我們就放你們走。”雙方談好條件,就放孔子一行從東門離去。孔子脫險后卻一路前往衛國。子貢說:“約定好的條約可以不遵守嗎?”孔子說:“在脅迫下訂的條約,神明是不會認可的。”孔子認為,簽訂協約必須符合道義,如果是在脅迫的情況下簽的協約,神明是不會承認的,協約也是可以不遵守的。孔子用實際行動為我們詮釋了“信近于義,言可復也”的真諦。
關鍵詞:信近于義,言可復也